近日,达州市委全面深化领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5年改革工作台账,对改革事项实行督办销账制,并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老年人关爱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纳入年内完成类改革事项。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达市委办发〔2015〕19号),对340项改革任务分为年内完成、启动推开、试点探索、研究谋划四个类别。对年内完成类改革任务,要求形成成果,提交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并就改革成果用于实践的效果进行评估。
涉及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的改革事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加强老年人关爱管理服务工作。进度安排为:5月底前落实市政府30条老年优待规定,6月底前出台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的通知,7-12月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成果检验形式为:到12月底,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0%以上。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把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对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地高度重视,增添措施,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目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初显。在贯彻老年优待政策方面,30条优待规定已全面落实,尤其是看病就医、乘坐公交车、高龄津贴等优待规定让老年人得实惠,受欢迎。60岁以上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免收普遍门诊挂号费、70岁以上老年人减半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80岁以上老年人使用仪器诊病时收费标准在50元以上的按80%收取检查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待政策由达州主城区到全市全域,公交补贴政策逐步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全面建立,对80-89岁、90-99岁、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元、100元、400元,办理程序公开、发放对象公示、资金打卡直发“三落实”。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方面,5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已联合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对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建设、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参与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逐一明确。7月17日,召开了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目前,各地正抓紧推进,市老龄办深入基层开展指导督查,重点在开展互助养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打造亮点。拟于9月举办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示范培训班,四季度召开流动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