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达州市老龄办 作者:
日前,达州市老龄办印发2015年对各县(市、区)老龄办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规范、提升。
今年,市老龄办对各县(市、区)老龄办绩效管理仍设置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三级指标24项。满分100分,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优待、“敬老模范县”、“敬老文明号”创建等重点工作加重了考核分值。方案中,还细化了创先争优加分和特殊情况扣分办法。绩效考核的权重和计分为:市老龄办主任评价权重25%,副主任评价权重25%,科室评价权重50%。
年底,市老龄办将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评选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和完成单位,通报各县(市、区)老龄办。对于综合评估为先进单位的县(市、区)老龄办,由市老龄办向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函,对其工作给予表扬,抄送同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