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召开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确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老龄重点工作,要求全市老龄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上级老龄工作部署和全市的中心工作,突出“为老惠老”这个根本,抓好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市老龄重点工作有八项:
一、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养老保障工作要有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积极开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的调研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和完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继续推动实施财政惠老补贴政策,在争取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上下功夫,扩大镇(街)出台发放养老生活补贴政策,推广村(居)集体为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制度;积极促进多种形式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着力推进维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老年权益保护工作要有新突破。以贯彻落实《老年法》和全国老龄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为重点,按照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座谈会要求,深入开展《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市民关心爱护老年人的道德素质。开展专项检查,对《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着力强化组织网络的系统化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要有新进展。按照市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镇(街道)、村(居)老年协会的组织建设,力求做到组织、人员、制度、场所和经费“五落实”,力争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网络。
四、着力提高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水平,老年教育培训工作要有新成效。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多样化的兴趣和学习需求,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学、老有所乐的目标,依托市老年协会银龄学苑,将老年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重点工作。
五、着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孝亲敬老活动要有新提升。启动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大造创建声势,浓厚敬老养老助老氛围,在全市掀起新一轮争创活动的热潮;积极开展好第五届“烟台市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和第十个“敬老月”、第六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和第五届“陪空巢老人过节”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扩大文化养老品牌的社会影响,老年文化活动要有新层次。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全市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规划。健全完善烟台市老年艺术团组织体系,巩固提高县级老年文艺组织和老年艺术团,大力发展乡(镇)村(居)等基层老年艺术组织;举办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和第三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等系列老年文化艺术活动;精选优秀作品参加省老年文艺大赛和全国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配合做好在烟台举办的全国老年京剧比赛,打造烟台老年文化活动品牌。
七、着力提升老龄事业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信息宣传工作要有新起色。突出抓好人口老龄化形势、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敬老月”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宣传,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讴歌人民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唱响敬老养老助老的正气之歌;巩固和扩大“烟台老龄新闻奖”评选和《烟台老龄》杂志宣传平台的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
八、着力开拓老有所为空间,老年人才工程要有新发展。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才“两库一平台”建设,大幅度地增量扩容老年人才数据库;常年举办老年人才网络招聘活动,不定期举办老年人才交流洽谈会,发挥老年人才作用,为老有所为提供条件;组织开展好首届“烟台市十佳老有所为楷模”评选活动,树立新风,弘扬正气,进一步展示烟台老年人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