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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时间:2011-8-1
从日前召开的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获悉,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按照“9073”的目标,通过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养老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周全的养老服务保障平台,让全省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居家养老方面,按照自愿的原则,重点帮助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一系列日常生活照料方面的便利;在社区养老方面,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康复健身房等,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在机构养老方面,重点建设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荣军院等养老机构,建设一所省级以及在11个城市各建一所市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优质养老服务,涵盖照料护理、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健身、医疗、咨询、精神慰藉等各个方面,在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网络建设方面,依托现代技术手段,重点加强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掌握养老服务的基本底数和发展动态,为政府采集行业信息、公众接受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已着手制定《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陕西省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评定标准》等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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