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4-01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昨日,长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刘菁蕾和工作人员丁永,做客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向市民介绍和解读现阶段长春市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中的有关政策和服务组织发展的相关状况。
基本实现9073养老服务格局
据了解,截至2014年末,长春市总人口754554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16401人,占总人口的17.45%。比2013年增长1.12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60~65岁的581790人,占44.20%;65~70岁的213288人,占16.20%;70岁以上的521323人,占39.60%。
丁永说,为了解决总人口17%比例的养老问题,截至2014年,长春市一共有养老机构515家,总床位3591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7张;其中城区养老床位20436张,占城区老人总数的3.45%。全市公办养老机构10家,床位3326张,入住率60.94%;民办408家,床位22961张,入住率56%。全市社区都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73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7%的老人依靠社区养老、3%的老人依靠机构养老)。
医疗部门与养老机构“结对”
据刘菁蕾介绍,长春市民政局一直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全市城区60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中的独居、失能的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服务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居家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同时,2015年长春市将实现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范围,受惠老人进一步增加。”刘菁蕾说。
针对长春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护理服务能力弱等问题,长春市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培训指导中心,并申请为国家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015年,将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和岗前培训。
医养融合是养老服务发展的趋势,为此,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失能人员照护险制度。入住定点的养老或护理医疗照护机构接受长期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参保失能老人,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偿比例为90%,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为80%。同时,长春市民政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或医院与所有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合作,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支持具有康复资质的医院在养老机构中开展老年人康复医疗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力争2015年要实现每个养老机构都有一所对口的志愿服务医院,实现医疗志愿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