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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时间:2011-1-4   

来源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1.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2.国务院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七次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

  3.全国开展“敬老月”活动

  2010年10月,全国老龄委在全国开展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国老龄委的总体要求,开展了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维权优待、宣传表彰、文化体育等一系列尊老敬老活动。各地走访慰问高龄、特困、空巢和特殊老年人300多万人,发放慰问金和各类物品价值7.59亿元,组织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行动3200万人次,惠及8000多万老年人。

  4.“十一五”期间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

  2010年4月至12月,全国老龄办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委员带队,联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检查评估。评估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5.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惠及1.5亿老年人

  2010年,我国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对城镇居民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覆盖了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超过12亿人,惠及老年人超过1.5亿。

  6.中央拨专款补助在乡抗日老战士

  2010年9月,在抗战胜利65年之际,为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做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中央财政拨出专款,向12.3万的在乡抗日老战士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000元。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各地游击队战士和从事地方工作与地下工作的同志前赴后继,浴血奋战,与日本侵略者进行英勇斗争,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7.全国实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

  2010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退休人员可在异地领取养老金,不必转移关系。《办法》的实施,对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8.我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地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继续贯彻落实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政策,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9.我国开展第三次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

  2010年12月1日,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全国启动“第三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调查将通过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发展进行数据分析,为我国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0.北京市评选表彰万名“孝星”

  2010年,北京市开展评选表彰10000名“孝星”和1000家为老服务单位活动。受表彰的“孝星”年龄最大的88岁,最小的8岁,他们为弘扬孝道,倡导孝亲敬老风气做出了表率。北京市今后每年都将举办一次“孝星”评选活动,让“孝星”评选做到人人参与、家家关注,从而引导和促进社会各界形成尊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