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时期,要提升公共服务的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首先要重塑志愿服务的理念。志愿服务不是单纯的奉献、做好事,而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生活方式,是公民的义务与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民众彼此应该是互助的也可以是互利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未来国家战略的主题是“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人民能否共享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更取决于社会建设水平。如何创新社会治理,让民众既有获得感又乐于参与,考量着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
所谓治理,即由单一国家提供公共服务,转为国家、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达到公共服务最大化的善治。国家由唯一的管理者,变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监管者,让渡更多的空间给市场与社会,以满足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带来的多样化社会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是以不同的治理主体组合模式、不同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去契合不同的社会需求。这种不同主体共同协商、共同参与的过程,就是共治,其理想就是共享。
一、以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建设
正面引导社团发展,以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建设是许多现代国家常用的方法。在“幸福广东”建设中,大力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承接社会服务,并首推了“社工—义工”联动,创造了闻名全国的广东经验。随着放开社会组织登记,广东的注册社会组织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服务范围涉及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养老、扶幼、残障康复、法律援助等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特别是一些政府投入不足或尚未关注的社会需求,对社会生活有着高度敏感的社会组织更早地介入服务,并运用自身力量不断呼吁社会关注。如针对智障家庭的“扬爱家长孩子俱乐部”、针对广东外来工留守儿童的“蓝信封”等,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这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对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问题化解与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让志愿者拥有更多用武之地
仅培养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来从事服务,还不能体现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必须要有更广泛的民众参与才能实现以社会为本的社会治理。共青团旗下不断壮大的“青年志愿者”和民政部门大力发展的社区“义工”,使广东2015年注册志愿者已达700万人,提供了10亿个小时的志愿服务。“社工—义工”的推广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推动了志愿服务组织化、项目化,让志愿者拥有更多可便利加入的团队和有用武之地的项目。比起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群体的广泛性、多元性能给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近年来,广东志愿者在亚运会“志愿驿站”、“赵广军生命热线”等官方或民间项目中挥发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依托社会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志愿服务正在朝着有序的可持续方向发展。
三、以高水准的志愿服务普及公共服务
一直以来,志愿服务在人们心目中似乎总有些难以接地气,也难以摆脱形象工程的嫌疑。志愿者似乎离民众很近,在城市的运动赛场、旅游景点、医院都能看到;志愿者又似乎离民众很远,对日常生活介入有限,让人疑惑其究竟是锦上添花还是社会必需。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以高水准的志愿服务普及公共服务,志愿服务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如美国之所以能运行“小政府大社会”模式,这“大社会”靠的就是广大志愿者参与提供社会服务。而“强政府”的典范新加坡,也是靠国家标准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实现了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志愿者来供给公共服务,不仅节省财政开支,也能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减负,以最小税赋实现最大化服务,最终有利于纳税人。
四、志愿服务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
在新的时期,要提升公共服务的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首先要重塑志愿服务的理念。志愿服务不是单纯的奉献、做好事,而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生活方式,是公民的义务与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民众彼此应该是互助的也可以是互利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人都应该是志愿者,以彼此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最终实现社会的自我服务,转变一切依赖政府“等、靠、要”的传统观念。只有更多的民众改变理念,源于自我地参与志愿服务的行动,并能让更多民众从志愿服务中受益,共治共享的社会建设新局面才能真正打开。
五、创建更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
在“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志愿服务应坚持先行一步的风范继往开来,创建一个更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广邀民众加入志愿者的行列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比起传统的社会动员模式,开放平台的建设本身会成为志愿服务最好的动员,让服务与需求对接,借鉴市场化项目运营机制,鼓励公共服务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然会吸引更多社会参与。
作者:广东财经大学 江冰 蔡静诚 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