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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谨防养老机构“地产化”

时间:2013-7-10   

    来源: 北京商报

 

    民政部昨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强调,要谨防把养老地产简单当成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自今年7月起实施,自此开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全面调低。由于开办养老机构会获得政府扶持,出现了个别开发商借机把养老院建设当成房地产项目运作的现象,老人入住需要交纳高额床位费,购买者还可以将床位委托给专业公司转租。然而,此类养老地产项目中并不会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和医疗配套设施,老年人入住之后无法享受到与在养老院相同的服务,因此,这类运转方式不仅不利于满足城市养老的需求,而且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对此,《通知》特别要求,要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仔细甄别养老地产与养老机构,既要保护房地产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又要防止简单地把养老地产当成养老机构的现象发生。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商以建设养老机构为名低价拿地,再将养老机构异化成商业地产项目牟利,应由国土、民政、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对开发商的申报进行严格审核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