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5-07 来源:兵团老龄办 作者:
为全面掌握新时期我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依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5〕2号)精神,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4月20日至21日,全国老龄办主任会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议在北京召开,安排部署“第四次调查”专项任务。兵团老龄办于日前接到全国老龄办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确定的兵团抽样调查区域,根据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及安排,及时下发“兵团老龄办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兵老龄办发〔2015〕6号),拟将配合开展“第四次调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摸清中国城乡老年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编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全面促进中国特色老龄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次调查围绕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了解城乡老年人健康、照料护理服务、家庭、经济、社会参与、维权意识与行动、宜居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状况。调查时间统一为2015年8月1日零时,采取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收集数据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60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兵团抽样调查被抽中的单位为第八师121团、134团和143团,每个团抽4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调查样本30份,三个团共抽12个居委会,调查样本360份。兵团抽样调查工作与全国同步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将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专家队伍、开展模拟调查、制定调查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安排宣传工作、选拔培训督导员、调查员、统计抽中团场老年人口等相关数据。调查阶段以三个团场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兵团、八师老龄办组织调查督导组进行调查督导工作,调查结束后将组织进行问卷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分析阶段由全国老龄办组织有关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对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开发,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兵团统计数据由兵团老龄办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形成兵团老龄情况抽样调查专题报告。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兵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兵团民政局局长、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主任令勇任组长,兵团民政局副局长王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辉副局长兼任,具体工作由兵团老龄办承担,负责本地的调查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做好调查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严格筛选督导员及调查员(访问员),集中培训督导员及调查员;三是做好联络工作,确定联络员(督导员);四是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统计做好三个团场所辖居委会名单及各居委会60岁以上老年人常住人口数量,编制好常住老年人口花名册,随机抽取老年人参与入户调查;五是做好抽样调查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