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老龄办综合处
2014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省人大内司委康仲明副主任委员带领省委老干局、省人大内司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老龄办有关人员深入昆明市、临沧市开展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
这是一次对云南省老龄工作的把脉问诊,6月23日至27日,调研组一行前往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实地查看了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月3日至4日,调研组到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老年人中间,采取和老年人对话交流、听取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有效形式,深入了解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老龄工作开展情况,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民办养老事业发展现状,“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康仲明副主任委员在调研过程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省人大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依法治省目标同步进行”的工作要求,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及其应对情况,加大了老年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此次调研,就是对“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形成调研报告,对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为下步修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前做好准备。
康仲明强调: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云南省老龄工作卓有成效,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好较快发展,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省老龄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任重道远。要积极思考研究老龄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和制约,从而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和工作措施。对于下步工作,康仲明建议:一是要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老年人知法懂法,增强全社会的敬老助老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确保有法必依,执行到位。三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正视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难题。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五是要充分利用云南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等优势条件,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养老基地,吸引外地老年人前来云南度假、休闲、养老,培育云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陪同参加了7月3日在昆明市进行的调研活动。和向群副主任向省人大调研组一行汇报了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的现状,正在采取的推动发展措施,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正在起草的云南省贯彻国发〔2013〕35号文件实施意见,并对省人大长期以来对老龄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