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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鲁木齐市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床能获得的补贴是过去的10倍或更高。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市新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据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王艳荣介绍,《暂行办法》规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照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标准配建养老机构。
《暂行办法》还提出9项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优惠措施,包括一次性开办补贴及新增床位补贴、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以实现2015年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0张”的目标,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即逐步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
王艳荣表示,此次变化最大的是大幅度提高政府资助标准。一次性开办补贴从原来的每张床位补贴300元提高到3000元、5000元,对已取得养老福利机构资质、改(扩)建新增养老床位在20张以上的,新增床位以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运营补贴由养老机构内原来的每名老人每月补贴4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对安置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民办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确认身份后,将其生活补助转入机构,并按照护理等级由原每人每月补贴50元、70元、100元提高至300元、400元、600元不等。
每年冬天缴暖气费时,乌鲁木齐市爱心偏瘫老年公寓院长李莉就觉得院里财务捉襟见肘,该公寓里的老人缴费都不高,老年公寓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的,可暖气费一下就要缴3万元,《暂行办法》的出台让她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