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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时间:2015-10-14  来源:天津日报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和平区,对和平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和平区委书记薛新立,区委副书记、区长彭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昔涛等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深入和平区五大道街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查看了医疗保健、居家养老、社工服务、综合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了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统一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和平区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总结经验,改善不足,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着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要求,保障老年人生活、医疗、学习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打造一个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区民政局、区老龄办、五大道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