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初步构建起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确立“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分别给予8万元和3万元建设及运营补助。建立“泰山敬老使者”评选机制,入选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600元。二是围绕“政府保公益、单位愿合作、老人可入住、社会能接受”目标,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前提下,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等方式,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三是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内部装修和外部景观全面展开。全市上半年新增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处、农村幸福院137处,新增养老床位4219张。开展乡镇敬老院转型服务,全市已有18处敬老院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将养老机构设置护理员、康复医院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降低到200张床位。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向老年养护员、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五是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投保制度建设,市财政对投保机构补助10%-15%。同时,民政、消防等部门建立养老机构安全执法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