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东营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惠老政策,城乡社会养老、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面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是老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营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连续多年将养老事业纳入民生实事重点工程,不断推动新的惠老政策出台落实。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每年安排100万元区级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老龄事业发展。全区累计投入老龄事业资金达3亿多元,并吸纳社会资金3000余万元。
二是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60-89周岁、9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180元;70-74岁、75-79岁、80岁及以上农村及城镇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救助金达到每人每年580元、820元、1300元;90岁至99岁困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10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50元、每人每年3760元、每人每年6800元、每人每年6000元,全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9.2%,改造农村贫困老年人危房179户。减免了70周岁以上老年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查体,,将“银龄安康工程”纳入财政扶持范围,累计投保金额320万元,发放老年人意外伤害赔付金额达175万元。
三是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投资3400万元,建设了区社会福利院;投资3500多万元,对8处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造提升,各镇敬老院全部达到省级标准。累计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600万元,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30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处,老年活动中心50多处。截至目前,东营区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59家,拥有养老床位3478个,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3张。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了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城乡困难空巢老人、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实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1046人。
四是“文化养老”工程加快实施。发展老年人门球、太极拳、健身秧歌、戏曲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220支,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3万余人。累计投资1.5亿元,高标准建设文体活动中心5处,村居老年活动室240处,老年人健身广场298处,图书阅览室104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4个,门球场地50余处。加大各级老年学校的建设力度,全区建成各级老年学校262所,老年学员达1.5万余人。
五是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全区300个村居相继成立老年人协会(老工委)组织,90%以上老年人成为了村居老年协会会员。探索建立城乡基层老年志愿者注册制度,全区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义工发展到4500多人。建立健全村居关工委、老年人创业协会、离退休人员党支部等组织,广泛开展“爱心门铃”、邻里守望、文明劝导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老年人成为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参与力量。
六是老年法律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成立老年维权中心11个、老年维权站30个、老年维权小组155个。对全区60岁以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对80岁以上的高龄、空巢、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尽可能采取上门服务,优先处理。“十二五”以来,全区共办理老年维权案件80余起,减免诉讼费22万余元,救助老年人110人,提供法律援助87起,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数38人次。每年列支500万元,对农村老年人免费乘车给予补贴。新建老年法律公益宣传牌50块,建成普法宣传一条街13条,印发《老年法》单行本2万册,举办老年人法律法规讲座50场次,印制老年法规宣传材料5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