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新老龄办发〔2015〕19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现就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有关事项喀什地区老龄办和喀什地区民政局联合出台下发〔2015〕8号关于加强喀什地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通知,
一、 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重要性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我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不断加快,在管理老年人事务、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基层政权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2014年底,全区老年人口 40.1万人,已占到总人口的8.9%,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区有269个社区,2312个村委会,成立老年协会的社区、村委会共计298个,占社区和村委会总数的12%,与《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底,全区城镇社区老年协会达到80%、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达到5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已成立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普遍存在组织不健全、功能不完善、活动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经费缺乏保障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发展,影响了老年协会作用发挥。加快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对于发展老龄事业、创新社会管理、发挥老年人在喀什和谐稳定建设中的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老龄和民政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三、明确基层老年协会的主要职责
基层老年协会在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老年协会章程,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
(二)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的意见,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或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四)倡导积极健康的老龄理念,引导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依法组织老年人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引导老年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子女和身边亲属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一)抓好组织建设。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
(四)完善登记管理制度。(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规范建设。
(三)扩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