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老龄办召开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座谈会
9月28日上午,“烟台市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座谈会”在市老龄办会议室召开,9位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代表,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开发区老龄办负责同志和部分老龄委成员单位人员参加会议。
在座谈会上,首先与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代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市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郭强向先进典型代表和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介绍了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重点介绍了“敬老月”活动安排情况。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金玲传达了山东省老有所为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了全市老有所为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老有所为典型代表先后发言,对我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老有所为,再立新功。座谈结束后,为每位老有所为先进典型赠送了大屏幕4G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