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 全国仅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称,地方各级政府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
针对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到位220.27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整改到位230.61亿元。
针对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针对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整改到位983.23亿元。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中发现的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此外,审计发现的建设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通过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比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
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审计结果公告
10万亿元
截至2010年底 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107174.91亿元。